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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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简介:

  一、中心的学科依托与目标

  中心所依托的经济法学科是硕士、博士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,曾被评为四川省、司法部和重庆直辖市重点学科,2002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,是西部地区惟一的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,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。早在1985年,以种明钊教授为主持人,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"七五"规划重点项目《中国农村经济法制研究》,该成果被鉴定为填补了法学研究的空白。1990年,以李昌麒教授为主持人,承担了中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《产品质量法学研究》,该项目首次将初级农产品质量的法律保障纳入了研究视野,受到法学界的广泛关注。1999年,李昌麒教授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第九次法制讲座上,为***、***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主讲了《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、发展与稳定》,其中许多观点为中央决策所采纳。李昌麒教授主编的《经济法博士精品文库》、《经济法论坛》已经在国内逐步形成有特色的学术品牌。

 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改革的不断深入,市场制度的完善、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变、国家与市场的互动与均衡等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,都需要用经济法的理论和知识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,并提出有真知灼见的对策和方案,因此,"中心"将发挥其国内领先的优势,坚持传统的务实、进取的学术风格,充分调动中心科研人员的积极性,紧紧把握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焦点与理论前沿问题,力争尽快将"中心"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。

  二、中心的学术定位、特色和运作思路

  中心的学术定位和特色确定为创新与求实。所谓创新,指实现***的理论创新,不搞上去重复研究和低层次的研究;所谓求实指针对社会现实中存在的重大社会实践问题,提出有重要参考价值甚至指导意义的对策和方案。中心运作的具体思路是:一是通过理论创新,保持在经济法学研究领域的优势地位,力争引导中国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走向;二是通过对重大实践问题的攻关,为解决重大经济社会问题提供高质量的对策建议和行动方案,从而提高研究中心的社会影响,提高社会公众对经济法研究中心的关注程度,形成学术与社会公众的互动。

  三、中心的主要职能

  根据中心的上述学术定位、特色和运作思路,中心以组织经济学研究和经济法学科建设为主要职能。

  在学术研究方面,通过整合校内外的学术资源,着重做好以下工作:1、站在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沿,重点攻关有重大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的课题,不断实现理论创新;2、继续打造现有学术品牌,并适当开发新的学术品牌;3、通过组织和开展***的学术活动和交流,促进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发展。

  在学科建设方面,具体负责实施教育部有关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和要求,做好学科建设的以下工作:1、拟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;2、实施教育部有关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和要求;3、组织开展本学科的学术研究活动;4、组织学科的国内外学术交流;5、探索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途径;6、其他学科发展需要的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