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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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简介:

  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成立于2003年,依托于厦门大学法学院。厦门大学早在1926年就设立法科,1930年改法科为法学院,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。自1979年厦门大学复办法学专业以来,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, 厦门大学法学院已汇集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,并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、实力雄厚、后劲充足的学术梯队。全院现有专任教师78人,其中教授22人,副教授26人,并有党政管理人员、实验工程系列人员和后勤人员20人。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33人,目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有11人。有1人获得霍英东青年基金,2人分别入选国家“***万人才工程首批第一、二层次人才”和教育部“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”,2人入选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。

  秉承“自强不息、止于至善”的校训,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本,走学术建院之路,厦门大学法学院已形成较为明显的学科建设和办学特色。学院现拥有1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;国际法学和民商法学2个博士点;法理学、宪法与行政法学、民商法学、刑法学、经济法学、诉讼法学、国际法学等7个硕士点和1个法律专业硕士(JM)学位点。其中,国际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,民商法学、经济法学、宪法与行政法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。“国际经济法与台港澳法研究”和“国际经济法与海洋法研究”先后获准列入国家“211工程”第一期和第二期重点建设项目。

  厦门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理学、宪法与行政法学、民商法学、刑法学、经济法学、诉讼法学、国际法学等7个教研室,此外还建立了国际经济法研究所、民商法研究所、罗马法研究所、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、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、经济法研究中心等6个研究机构。由法学院教授主编的学术刊物《厦门大学法律评论》、《国际经济法学刊》和《罗马法与现代民法》,也得到了国内学术界的普遍肯定。

  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,法学院大楼占地10000多平方米,基建面积8235平方米。不仅拥有独立的办公楼和教学楼,而且建设有标准化的案例教学讨论室和多媒体教室以及教师工作室。厦门大学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法学图书资料,并引进开发了若干种重要的中西文电子期刊数据库(包括LEXIS-NEXIS数据库)。1998年,学校还专门设立了厦门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,该分馆目前已被批准为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。

  厦门大学法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国际经济法教学和科研的单位之一。经过20多年的创业与发展,国际经济法学科综合实力已位居全国前列,尤其是在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、国际投资法、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、国际税法及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等方面,取得了一批在海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成果。近年来,厦门大学国际法学科通过引进***人才和培养现有师资等途径,加强了对国际公法及国际私法的研究。在国际公法研究方面,该学科点利用区位优势,并依托厦门大学“东南亚研究中心”和“台湾研究中心”两个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,着力开展有关海洋法和区域性国际法问题的研究,逐步形成了研究特色,尤其是对南海主权划界、南海诸岛主权归属问题的研究和对“*”下衍生的国际法问题的研究,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果。在国际私法研究方面,积极开辟新的研究领域,就各国经济立法域外效力及冲突、国际私法学说、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制度等问题加强攻关,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。有关国际法重点研究领域的学术成果和咨询报告,获得了学术界和外交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台办等决策部门的肯定和好评。

  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建设起步较早,研究范围涵盖了民商法的各主要领域,并已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。该学科以民商法理论为基础,密切跟踪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实践,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。在民法典研究、罗马法研究、民法基础理论研究、商事法律制度研究、婚姻家庭法研究等领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果,部分研究成果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。

  截至目前,全院在校生1993人,其中博士生65人,硕士研究生1285人,本科生643人。学院目前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为50项,研究经费超过300万元;近五年被SSCI收录论文为3篇,获得部、省级以上奖励45项;主办或承办国际和全国性学术会议10次。

  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建站以来已招收5名博士后,热忱欢迎国内有志于法学研究的优秀青年博士申请进站!

  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人:何丽新 电话:0592—2184028;E-mail:helixin@vip.sina.cn

  博士后工作联系人:刘巧英 电话:0592-2185983 E-mail:lqy@xmu.edu.cn

  通讯地址: 厦门大学法学院 邮编:361005 网址:http://law.xmu.edu.cn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