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姓名: 李兰
  • 职称: 讲师
  • 学位: 博士
  • 湘潭大学
  • 法学院

基本信息

  • 学位:博士
  • 职称:讲师
  • 学科组:刑法学
  • 办公室:法学院422
  • 电话:
  • 电子信箱:orchidee64@163.com
教师详细介绍

一、个人简介

李兰,1983年8月出生于吉林省延吉市。本科毕业于延边大学法律系,在日本中央大学读硕士,博士。在日本中央大学学习五年期间,主要研究了有关不作为犯的问题。且受德国刑法为主研究的导师的影响,比较中国刑法、日本刑法、德国刑法、韩国刑法。2017年2月开始在湘潭大学法学院任教。在湘潭大学任教后还主持了两项省级项目。

二、学习工作经历

2004.9 -2008.6 就读于延边大学(211高校) 法律系 

2011.4-2013.3 就读于日本中央大学 法学研究科刑事法专攻修士

2013.4-2016.3 就读于日本中央大学 法学研究科刑事法专攻博士

2015.4.1-2016.3.31任教于《日本健康医疗专门学校》,在生命规划学科担任客座教师

2016年5月-至今 日本中央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嘱托研究员

三、主讲课程

《刑法学》,《外国刑法》

四、研究方向

刑法学、比较刑法学

五、科研项目

1、主持的课题项目

(1)刑法视角下的医疗义务研究,资助机构湖南省社科评审委,编号:XSP18YBC119,项目进行中。

(2)生态文明建设视野下环境犯罪作为义务研究,资助机构湖南省教育厅,编号:18B073,项目进行中。

六、主要代表性论文

(1)《不真正不作為犯の成立要件の比較法的研究ー中国の判例を素材としてー》,载《中央大学大学院研究年报 第43号 法学研究科萹》

《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的比较法研究-以中国案例为素材-》截《中央大学大学院研究年报 第43号 法学研究科萹》

(2)《欠陥製品における刑法上の回収義務についてー日本と中国の比較法的視点からー》,载《中央大学大学院研究年报 第44号 法学研究科萹》

《论刑法上缺陷产品召回义务-从中日比较法的视角出发-》截《中央大学大学院研究年报 第44号 法学研究科萹》

(3)《日本と中国における不真正不作為犯の主観的要素についてーいわゆる構成要件的故意を中心にー》载《中央大学大学院研究年报 第45号 法学研究科萹》

《论中日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主观要素-所谓的构成要件的故意为中心-》载《中央大学大学院研究年报 第45号 法学研究科萹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