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姓名: 胡军辉
  • 职称: 教授
  • 学位: 博士
  • 湘潭大学
  • 法学院

基本信息

  • 学位:博士
  • 职称:教授
  • 学科组:民事诉讼法学
  • 办公室:
  • 电话:0731-58298032
  • 电子信箱:xdhujunhui@126.com
教师详细介绍

一、个人简介

胡军辉,男,法学博士,1976年生,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,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导。1998年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,2006年法律硕士毕业,2009年法学博士毕业。2008年4月任职于湘潭大学法学院,同年被评定为讲师。2009年被评为硕士研究生导师,2010年晋升为副教授,2014年被评为博士研究生导师,2015年被评定为教授。现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秘书长、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秘书长、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基地副主任、湖南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、湖南省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、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研究人员、湖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、湖南省法学会政府投融资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、湘潭大学法学院·知识产权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中心主任、国家级精品课程证据法学主讲教师、法学省级法重点学科秘书、湘潭仲裁委仲裁员、株洲仲裁委仲裁员。2014年列入湖南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、2015年入选湘潭市优秀社科专家库、2015年获评湘潭大学法学院·知识产权学院君泽君科研类优秀教师、2016年获评全国优秀法律硕士指导老师、2016年当选“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”、2017年入选韶峰学者、2018年入选首批湖南省法律法学专家库专家。

二、成果获奖

学术研究方面,已经出版学术著作10部,其中独著6部;在《光明日报》、《法学家》、《政治与法律》、《诉讼法学研究》、《法学杂志》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,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20余篇;已发表论文中被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转载1篇,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;先后主持课题21项,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、教育部课题、司法部课题、最高检课题各1项,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3项,其他课题10余项。研究成果曾获2012年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(第一届)、2012年中国法学会第三届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、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诸多重要奖项。

教学实践方面,主讲的课程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学、民事证据法学、执行法学、法律综合实务、律师与公证制度、仲裁法学等;主持了省级重点教改课题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技能培养机制创新研究》以及湘潭大学第十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《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在调解实务课程中的应用研究》,发表了近10篇教改论文;在全国率先提出了《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》,并形成了标志性成果《论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》(载《大学教育科学》2014年第5期)和《全真案例演示教学理论与剧本》(著作,湘潭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),被评为“湘潭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”;指导的研究生中有1人获得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奖,2人获得陈光中优秀学位论文奖,1人获得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,1人获得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第二届优秀论文奖,6人获得国家奖学金。

社会服务方面,兼任广东惠州和慧熙阳实业有限公司、湘潭市招投标办、娄底市国资委、郴州金润成房地产有限公司、湘潭鸿泰宇矿业有限公司、湘潭市金九置业有限公司、湘潭永盛船舶修造有限公司、衡阳钢管厂有限责任公司、株洲万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;为丰富教学研究素材,服务地方经济发展,曾代理过诉讼案件和非诉谈判、调解案件逾百起,为公司、企业挽回损失数亿元。部分案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,比如2014年参与代理的质疑长沙路桥收费案受到了法制日报、晨报周刊、潇湘晨报、三湘都市报、湖南卫视、湖南经视等媒体的关注,并最终促成长沙市政府废止非法收费红头文件;在安徽省司法厅、长沙市司法局、益阳市司法局、湘潭市司法局、湖南省湘潭市江麓集团有限公司、湘潭农博园有限公司等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开展调解技能讲座、法律风险防控讲座等50余场次,受训学员逾万人。

(一)科研项目

1、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《美国民事既判力理论问题研究》(13FFX013)(2013-2015)(批准经费18万元)。

2、主持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《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》(13YJA820012)(2013-2015)(批准经费10万元)。

3、主持司法部理论研究项目《民事既判力扩张问题研究》(09SFB5018)(2009-2011)(配套经费0.3万元)。

4、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项目《民事抗诉程序与其他既判力击破程序的衔接研究》(GJ2013C32)(2013-2015)(批准经费1万元)。

5、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《英美法系国家民事既判力理论与规则研究》(11YBA277)(2011-2014)(批准经费1万元)。

6、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《既判力扩张基本理论问题研究》(09YBB367)(2009-2011)(配套经费0.3万元)。

7、主持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技能培养机制创新研究》(JG2012A009)(2012-2014)(批准经费2.5万元)。

8、主持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《民事既判力扩张问题研究——以减少矛盾判决为主线》(09C978)(2009-2012)(批准经费0.5万元)。

9、主持湖南省教育厅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《民事既判力扩张论》(S2008YJSCX01)(2008-2010)(批准经费0.5万元)。

10、主持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开放课题《英美法系国家民事既判力理论与规则研究》(10fx06008)(2010-2012)(批准经费0.5万元)。

11、主持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《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研究》(13K048)(2013-2014)(批准经费4万元)。

12、主持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《< 新加坡公约>下我国商事调解制度的困境与应对》(19K092)(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)(批准经费6万元)。

13、主持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一般项目《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惩治与预防研究》(XJ2009C41)(2009-2012)(批准经费0.5万元)。

14、主持湘潭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《城镇房屋拆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》(10QDFX03)(2010-2013)(批准经费5万元)。

15、主持湘潭大学第十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《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在调解实务课程中的应用研究》(2020年3月——2022年3月)(批准经费0.8万元)。

16、主持横向项目《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研究》(201211000904003)(2012-2013)。

17、主持横向项目《人民陪审制功能研究》(201111000904014)(2011-2012)。

18、主持横向项目《农村征地纠纷化解路径研究》(201011000904004)(2010—2011)。

19、主持横向项目《非诉谈判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》(201111000904010)(2011-2012)。

20、主持横向项目《投资权益纠纷调解研究》(201311000904002)(2013.5-2013.9)。

21、主持横向项目《山林纠纷调解研究》(201311000904003)(2013.5-2013.8)。

22、主持横向项目《2010乐城民初字第**号民事判决书的违法性研究》(201311000904006)(2013.4-2014.3)。

23、主持横向项目《美国民事既判力规则研究》(201311000904004)(2013.1-2013.8)。

24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《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研究》(15ZDC029)(2016-2017)(批准经费80万元)。

25、指导湘潭大学2012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《湖南基层人民调解实证状况调研》(课题负责人为博士生刘方勇)。

26、指导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《民事诉讼执行立法修改跟踪调查研究》(课题负责人为本科生罗森等5名)。

27、指导湘潭大学法学院201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《诉讼调解瑕疵及其救济》(课题负责人为硕士生张瑞鑫)。

28、指导湘潭大学法学院2020届博士研究生赵毅宇同学荣获第八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。

(二)成果获奖

1、《民事既判力扩张问题研究》被湖南省第15届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立项(2010年,独著)。

2、《法治湖南的个案推进——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样本》荣获2012年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(2012年,独著)。

3、《民事既判力扩张问题研究》荣获湘潭市社科成果奖(2013年,独著)。

4、《民事既判力扩张问题研究》荣获三届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  (2013年,独著)。

5、《论民事既判力效力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》荣获2013年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“司法制约监督机制”主题征文奖(2013年,独著)。

6、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制度的现存问题及改革建议》荣获2013年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第二届优秀论文奖(2013年,独著)。

7、《民事既判力扩张问题研究》被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鉴定为优秀(2014,独著)。

8、2014年被评为湖南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。

9、2014年被评为湘潭大学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指导教师称号”。

10、2015年被评为湘潭市优秀社科专家,入选湘潭市优秀社科专家库。

11、2016年被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为“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师”。

12、《凝练和践行全真案例演示教学,助推法律硕士培养综合改革》荣获湘潭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(2016年,排名第一)。

(三)著作、教材

1、《民事既判力扩张问题研究》(独著),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5月版。

2、《美国民事既判力理论研究》(独著),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6月版。

3、《全真案例演示教学理论与剧本》(独著),湘潭大学出版社2015年6月版。

4、《民事与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理论与技巧》(独著),湘潭大学出版社2017年4月版。

5、《民事裁判既判力问题新探索》(独著),法律出版社2018年8月版。

6、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的实践与反思》(独著),湘潭大学出版社2020年9月版。

7、《对话与交融——中美证据法论坛》(合著),湘潭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版。

8、《对话与交融——中美陪审制度论坛》(合著),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版。

9、《人民调解能手访谈录》,(副主编),湘潭大学出版社2016年4月版。

10、《中国调解学教程》(合著),湘潭大学出版社2016年4月版。

(四)代表性论文

1、《浅析默示自认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经纪人学报》2005年第1期。

2、《自认的性质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湘潭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05年第S1期。

3、《从科特迪瓦事件看法国对非政策的调整》(合著,排名第二),载《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》2006年第3期。

4、《试论民事自认的效力》(合著,排名第二),载《中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06年第6期。

5、《浅论民事拟制自认的类型与法理基础》(合著,排名第二),载《黄冈师范学院学报》2007年第4期。

6、《试论民事诉讼中的拟制自认》(合著,排名第二),载《海南大学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》2007年第4期。

7、《论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政治与法律》2007年第5期。

8、《我国民事举证期限制度的立法缺陷与完善》(独著),载《中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07年第5期。

9、《试论我国民事公告送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》(合著,排名第二),载《太平洋学报》2007年第11期。

10、《论< 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>的创新与不足》(合著,排名第二),载《咸宁学院学报》2008年第2期。

11、《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建构——以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为参照》(独著),载《政治与法律》2009年第1期。

12、《论法院调解的既判力》(合著,排名第二),载《烟台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09年第1期。

13、《判决如何影响实体从属第三:既判力抑或反射效力? 》(独著),载《社会科学家》2009年第4期。

14、《论民事上诉利益要件》(独著),载《法学杂志》2009年第6期。

15、《对我国建立民事示范诉讼制度的思考》(独著),载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》2010年第1期。

16、《试析民事管辖权异议制度中的几个程序问题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求索》2010年第2期。

17、《论诉讼上和解的既判力》(独著),载《公民与法(法学版)》2010年第3期。

18、《论民事既判事实之预决效力》(独著),载《湘潭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10年第4期。

19、《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既判事实预决效力问题的思考》(独著),载《政治与法律》2010年第8期。

20、《民事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的理论及评析——兼论我国解决民事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之路径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湘潭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12年第4期。

21、《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立争点排除规则的思考——以美国法为参照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求索》2013年第6期。

22、《论民事既判力效力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》(独著),载《湘潭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)》2013年第5期。

23、《美国民事请求排除规则及其借鉴》(独著),载《政治与法律》2013年第9期,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《诉讼法、司法制度》2014年第1期转载。

24、《论离婚判决的既判力及其程序保障》(独著),载《法学家》2014年第3期。

25、《商标权利复合救济程序的排除适用探析》(独著),载《知识产权》2014年第4期。

26、《美国争点排除例外规则初探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湖南社会科学》2014年第4期。

27、《论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大学教育科学》2014年第5期,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《高等教育》2015年第2期转载。

28、《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文书的形式》(独著),载《湘潭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14年第6期。

29、《法本法硕实务技能培养机制创新研究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》2014年第9期。

30、《论美国既判力援引程序及其借鉴》(独著),载《政治与法律》2014年第10期,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2015年第2期转载。

31、《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若干问题的新思考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中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5年第3期。

32、《论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周边程序的协调》(独著),载《政治与法律》2015年第8期。

33、《商标纠纷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探析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知识产权》2015年第8期。

34、《论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范围与程序保障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湘潭大学学报》(哲学社会科学版)2018年第4期。

35、《论仲调结合在“一带一路”商事纠纷解决中的运用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南华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2018年第4期。

36、《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制度的问题与完善——基于个案引发的思考》(独著),载《政治与法律》2019年第2期。

37、《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要式化的困境与出路》(合著,排名第一),载《政治与法律》2020年第4期。